著作权纠纷阻碍的行业发展 深企败诉GPS第1案
时间:2008-06-13 07:35 点击:次
今年初以来涉及国内知名电子地图企业的“GPS第一案”日前又有进展。 记者获悉,继年初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深圳凯立德计算机公司电子地图侵权后,佛山中院日前又作出“诉中禁令”的裁定,责令被告凯立德、凯立德欣及销售侵权产品的某汽车用品企业停止生产和销售相关侵权产品。 电子地图产业凸显的著作权纠纷问题,已经成为困扰GPS行业发展的主要障碍,引起了行业各界的关注。 涉嫌侵权电子地图被禁售 按照法院的“禁令裁定”,深圳市凯立德计算机系统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凯立德欣技术有限公司应立即停止制造、销售侵犯申请人长地万方公司道道通导航电子地图第四版的著作权的产品凯立德全国导航电子地图(362城市)。 “禁令是为了避免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凯立德的侵权产品继续对我们造成更大的损害。”长地万方的母公司瑞图万方市场部长万军飞昨日告诉记者,本案被诉侵权的凯立德(362城市)产品,则与此前被判侵权成立的凯立德(335城市)名称极为相似。 案件双方反应不一 “我们收到的只是佛山市中院的诉中禁令,这是诉讼中法院应申请人的申请在正式开庭前而做出的保全措施。”深圳市凯立德计算机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副总裁嵇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本次被禁的是公司去年生产的《凯立德全国导航电子地图(362城市)》一版产品,该版产品早已经停止生产销售,现阶段销售的T系列以及即将推出的C系列等产品都与之无关。嵇然还表示,凯立德的正常业务没有受此官司的影响。 对于这次“转战”佛山,瑞图万方市场部长万军飞向记者分析认为:“之所以频繁上诉,因为电子地图的研发有很强的延续性,对方可以用不同版本号来掩盖,道道通在北京告的是一个版本,在佛山是另一个版本。侵犯知识产权的产品,即使更换了生产企业名称和产品版本号,也不能改变侵权的本质。” 按照业内的共识,导航电子地图是高投入行业,地图的生产制作有其继承性,新的地图版本都是在旧版本的基础上修改、更新形成的。 “近年来频频发生的电子地图知识产权案件,给国内导航仪硬件厂商、经销商敲响了警钟。”深圳一位不愿具名的行业人士表示,任何先进的数据和软件产品均存在被抄袭的风险,高新科技企业要想获得长远的发展,对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极为关键。该人士呼吁行业内的地图厂商、GPS硬件厂商和经销商加强自律意识,停止不正当的竞争行为,把精力放在提升产品质量和用户价值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