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GPS导航地图知识产权第一案开庭
时间:2007-10-04 06:45 点击:次
DoNews(北京):8月27日,中国导航电子地图知识产权第一案在京开庭核对证据,被告凯立德公司对原告长地万方公司提交的反映原告产品被侵权实例和被告产品侵权实例的全部证据表示认可。 有“中国GPS导航电子地图知识产权第一案”之称的北京长地万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地万方”)状告深圳市凯立德计算机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立德”)侵犯其“道道通”产品著作权一案29日在北京海淀区法院开庭。本次开庭主要内容是双方互相确认提交给法庭的证据是否属实。 原告长地万方在法庭现场用两台,按照被告代理人的随意抽查要求,以直接对比的方式,将取自原告被侵权产品——《“道道通”导航电子地图》第一、二和三版、反映部分被侵权实例的截屏图和取自装有被告侵权产品——《凯立德全国导航电子地图(335城市)》的导航仪、反映部分侵权实例的,逐一的展示在屏幕上,向法庭展示了被告产品侵权的证据,指出了九十多处被告产品与原告产品错误雷同之处。 如原告被侵权产品版本中,将“嘉祥县新闻出版管理局”、“建行嘉祥县分行”、北京市的“永诚平价超市”分别错误地写成“喜祥县新闻出版管理局”、“建行行嘉祥县分行”、“永城平价超市”,被告产品存在同样问题。 在原告所准备的侵权例证之外,被告代理人又以随意抽查的方式,查证了原告被侵权产品——《“道道通”导航电子地图》第一、二和三版和被告侵权产品——《凯立德全国导航电子地图(335城市)》的导航仪的部分内容。 最终,被告当庭确认,对原告向法院提交的原告被侵权产品——《“道道通”导航电子地图》第一、二和三版《部分被侵权内容的截屏》和《凯立德全国导航电子地图(335城市)》《部分侵权内容的照片》的真实性没有异议,这些被侵权内容的截屏和侵权内容的照片全部真实地来源于原告的《“道道通”导航电子地图》第一、二和三版和被告的《凯立德全国导航电子地图(335城市)》。 在双方互相核对其他证据和文件后,法官要求双方于三天内以书面方式提交有关说明,官司将择日重审。 |